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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: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通关物流信息服务
2019年9月30日前,在去年将进出口环节86种监管证件中的40种退出口岸验核的基础上,海关总署、国家卫健委再将2种涉食品监管证件退出口岸验核,进出口通关环节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该项证件。这两种证件是:新食品原料监管证件和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监管证件。退出口岸验核后,改由在通关环节根据进口食品与其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公告,由系统进行自动比对并提示,符合条件则自动放行。
2019年12月31日前,国家药监局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农业农村部、自然资源部将5个监管证件纳入网上申报、网上办理范围,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。这5个监管证件分别是:《进口药品通关单》《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》《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》《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》《古生物化石出境批件》。
优化流程、提高通关效率方面。2019年8月31日前,海关总署启动实施进口概要申报、完整申报的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试点。
2019年8月31日前,银保监会、海关总署进一步扩大关税保证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司范围。
2019年12月31日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口岸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开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场内转运、吊箱移位、掏箱和货方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。
2019年12月31日前,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开通中越边境河口老街口岸、中哈边境霍尔果斯努尔饶尔口岸农副产品快速通关“绿色通道”,协调推动中俄边境满洲里—后贝加尔斯克、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口岸绿色通道开通。
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方面。海关总署会同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,加快与民航、港口、铁路等行业机构合作对接,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程“一站式”通关物流信息服务;2019年底前,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%,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。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交通运输和口岸管理部门加快推进口岸作业各环节无纸化,2019年底前,沿海口岸将实现企业在互联网上办理集装箱设备交接、提箱作业计划申报、费用结算等手续。
降低口岸收费方面。2019年9月30日前,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对主要国际班轮运输公司、国际货代公司进行引导督促,切实落实降费措施,增强进出口企业获得感。
2019年9月30日前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督查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,对涉嫌垄断的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和企业进行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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